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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成年人保护协议Minor Protection Agreement

未成年人音乐商品消费保护协议

本协议旨在保护未成年人在购买和消费音乐商品时的权益,确保他们能够安全、健康地享受音乐商品。

一、协议背景

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音乐市场的不断发展,未成年人购买和消费音乐商品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。然而,由于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和判断力相对较弱,他们往往容易受到不良信息的影响,导致不必要的消费和损失。因此,有必要制定本协议,以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。

二、协议内容

  1. 未成年人购买音乐商品时,必须由监护人陪同,确保监护人对购买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。
  2. 未成年人不得购买含有不良信息、色情、暴力等内容的音乐商品。
  3. 未成年人不得在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大额消费,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。
  4. 音乐商品销售商应当对未成年人提供安全、健康的消费环境,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不良信息或诱导其进行不健康消费。
  5. 音乐商品销售商应当对未成年人提供合理的退换货政策,以保障其合法权益。
  6. 未成年人在购买音乐商品时,需要填写监护人相关信息,包括但不限于监护人姓名、联系方式、身份证号码等。
  7. 监护人有权对未成年人的购买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,并对其消费行为负责。
  8. 若音乐商品销售商违反本协议规定,监护人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,并要求销售商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
三、违约责任

  1. 若未成年人违反本协议规定,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,并对其进行教育和引导。
  2. 若音乐商品销售商违反本协议规定,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,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和处罚。

四、附则

  1. 本协议同意之起生效,并适用于所有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和音乐商品销售。
  2. 本协议的修改和解释权归所有聚合声远(深圳)娱乐文化有限公司(AME)所有。